关于组织开展学生公寓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
各教学院(部):
为加强我校学生公寓管理,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,保障学生公寓和谐、安全、稳定,结合我校实际,学工处近期将会同后勤处、保卫处对学生公寓的卫生、秩序、安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综合整治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(一)成立学生公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冯赟 陶小兵 邹建民
副组长:陈居权 章欢乐 林爱红
成 员:各教学院(部)书记、副书记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中心,朱鹏飞兼任办公室主任,杨文成兼任办公室副主任,负责日常事务协调工作。
(二)领导小组工作职责
1.全面负责学生公寓综合整治工作
2.负责《江西工程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》的宣传、落实、监督,保证有效执行。
3.负责对学校学生公寓团工委工作进行指导。
二、具体实施
(一)保障学生公寓安全
严查宿舍内违禁用品。如发现有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,包括电暖气、电热水棒、太阳灯、电磁炉、甲烷炉、酒精炉、电热毯、电热宝、电水壶、洗衣机、吹风机、热得快等违禁违规电器设备,一经发现,根据《江西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》相关条款进行严肃处理,并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通报其相关教学院领导、辅导员(班主任)。
(二)加强宿舍卫生
1.学生公寓内禁止吸烟。发现学生第一次吸烟给予通报批评,违纪学生做7天的校园禁烟宣传志愿工作,对于未完成上述志愿工作任务的学生给予警告处分。再次发现吸烟,除完成上述志愿工作任务外,根据《江西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》相关条款进行严肃处理,并将下发文件予以公示。
2.凡在宿舍内发现有烟蒂、烟味,且无人承认,由宿舍全体成员承担责任,每人做7天的校园禁烟宣传志愿工作,对于未完成上述志愿工作任务的学生给予警告处分,并取消其宿舍所有成员评优评先资格。一学期内班级宿舍发现3次抽烟,取消该班级评优评先资格。
3.禁止在宿舍、走廊、大厅、阳台防护栏上乱贴、乱拉、乱挂物品,禁止在宿舍打牌、赌博、喝酒、打球、高声喧哗等。
4.从即日起,除午休和就寝时间,需整齐摆放好内务叠好被子,宿舍必须制定值日安排表,每天需要全面打扫卫生,保证地面、桌面、床面、墙面、台面、书架等整洁有序。
5.宿舍垃圾须随时处理,及时放置到公寓外垃圾桶内,若发现在卫生间、走廊乱扔垃圾者,给予通报批评,对于屡教不改者根据《江西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》相关条款进行严肃处理。
6.禁止在宿舍内养宠物,一经发现责令其立即处置,同时给予通报批评,对于拒不配合处置者根据《江西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》相关条款进行严肃处理,由饲养宠物引发严重后果者将移交公安机关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7.将宿舍内堆放的废旧纸箱、废旧电器、废旧电脑、矿泉水瓶、水桶、自行车、沙发、吊床、转椅、废旧桌子等杂物彻底清理干净,学校发放的物品除外。对于没有及时清理的学生,给予通报批评,对于拒不配合处置的根据《江西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》相关条款进行严肃处理。
8.全面清理打扫宿舍卫生死角,如电风扇、窗体顶端、天花板、门上隔板、阳台、空调、卫生间灰尘、蜘蛛网和污渍等。
(三)集中整治时间
2022年3月10日----3月14日
(四)专项整治检查
1.从3月14日起,学工处、后勤处、保卫处、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等部门对照整治内容和要求,每天对所有学生宿舍进行抽查,对于整治不力、脏乱差的宿舍予以通报、限期整改,并形成长效机制。
2.凡有以上情形者除给予相应处理外,取消违纪者本年度奖、助学金评定、入党资格,不得参评学校各类评先评优等,停发已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,用于资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各教学院(部)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,责任到人,确保整治成效并要求长期巩固,辅导员要不定期到学生宿舍检查日常卫生,配合督查整治情况。
2.各教学院(部)要严格按照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,对违纪学生严肃处理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,强化学生环境卫生和安全稳定意识。
3.各教学院(部)要结合本院学生公寓实际情况,充分发挥学生党员、学生干部、寝室长的作用,在整治过程中组织学生进行自查互查,主动上交或妥善处理违禁物品(不得存放在宿舍)。
学工处 后勤处 保卫处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
2022年3月10日